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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天津高考志愿填报规定

2023-07-04 16:04分类: 政策导航

 

  2023年,天津高考普通类考生填报志愿实行“两次填报、三次征询”的方式。填报工作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,逾期不再补报。

  (1)两次填报时间

录取批次 填报时间
提前本科批次(A阶段、B阶段)[提前高职(专科)批次中的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因工作需要也在此阶段填报] 6月26日9时至6月28日12时
普通本科批次(A阶段、B阶段) 6月26日9时至6月30日17时
提前高职(专科)批次 7月29日9时至7月31日17时
高职(专科)批次

  (2)三次征询时间

录取批次 征询时间
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 7月22日至7月23日
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 7月29日至7月30日
普通高职(专科)批次 8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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